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癌症止痛药,以及癌症止痛药贵不贵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理论研究表明,不管是良性还是恶性肿瘤,都是由长期经络气血瘀滞所致。科研人员通过对患者治疗过程的“经络全息客观检测”发现,95%以上的恶性肿瘤患者都存在经络气血瘀滞现象,如果患者的症状好转,则患者的经络气血瘀滞现象也明显减轻;而如果患者经络气血瘀滞现象加剧,则其肿瘤几乎必然出现转移或恶化。这提示肿瘤与经络气血瘀滞具有明显的相关性。
特别是晚期癌痛患者,往往因疼痛难忍造成生活质量显著下降,并很容易产生自杀倾向,同时口服阿片类药物也不一定产生很好的效果,且往往因强烈的副作用而造成口服药物难以持续。
郴州市中医医院肿瘤科在科主任单卫兵的带领下成功申报湖南省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自制抗癌止痛散外敷治疗肝癌疼痛的临床研究》,项目中主要介绍了特制中药制剂——抗癌止痛散。该药系科内科研方,已临床应用10余年,并取得了良好的疗效,对癌痛患者外敷可起到缓解疼痛的作用,能明显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
抗癌止痛散选用山豆根、白花蛇舌草、 夏枯草、山慈菇、 七叶一枝花等药物制成,具有活血化瘀、通络止痛、解毒抗癌的功效,使用时以醋调成糊状,外敷于癌症疼痛对应体表位置4-6小时,达到止痛抗癌的作用。
我院肿瘤科不仅可外敷中药止痛,还有耳穴贴压、穴位注射、艾灸等中医疗法可以缓解癌痛,减少癌痛患者对药物的依赖性,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作者: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药学部 郭一鹏
止痛药用于癌痛患者,大家早已司空见惯,但是我们常会遇到以下几个问题:
早期不确诊癌症而止痛会不会掩盖病情?
癌痛未到重度疼痛,就要用吗啡,这会不会成瘾?
为了避免成瘾,会选择轻、中度的镇痛药与吗啡换着吃,这对不对?
成瘾又怎么形成的?
下面我们进入解惑时间。
患者的疼痛原因不确定时,服用止痛药容易掩盖病情。要尽快确定疼痛发生的原因。有些种类的癌症早期会产生疼痛,由于疼痛来就诊才发现是恶性肿瘤的病患也不少见。因此,早期的疼痛症状也是诊断肿瘤一个指标。而确诊后,治疗癌痛是很有必要的,从生理的角度来看,长期吃不好、睡不着会导致身体抵抗力下降,肿瘤细胞一般在人体抵抗力较差时发展最迅速,以致不利于治疗癌症。国外有研究发现,持续性的严重疼痛会加速病人的死亡,这种死亡的速度是正常癌症进展速度的几倍或十几倍。
新的癌痛镇痛标准,强调要足量和尽早使用镇痛药物。比如中度疼痛就建议使用强镇痛类药物吗啡,并采用缓释制剂,有如下好处:第一,强镇痛药物效果非常好;第二,使用小剂量的止痛药就可以将止痛效果维持很长时间;第三,可以最大限度的减缓对止痛药耐受的速度。
三、交替使用本身非甾类消炎镇痛药与阿片受体镇痛药的镇痛效果有限,有研究已经证实长期使用如阿司匹林、芬必得、扶他林、西乐葆等非甾体抗炎药,对心脏、消化道、肾功能的危害大,存在消化道溃疡以及心脏病的患者应该谨慎使用。而且这两类药物都存在“天花板效应”,即用药存在最大限制剂量,超过这个剂量,止痛效果不会增强,但不良反应会增加。再者如果因为换药引起的长期镇痛效果不足,也有可能降低人的疼痛阀,使得药物剂量增加,所以不建议交替使用。
人体存在阿片类药物的对抗机制,称为MNDA受体激活机制。使用阿片类药物时,人体的MNDA受体也同时被激活,它激活的程度和快慢取决于给药方式,针剂或即时口服片会诱发该受体快速激活,使得止痛药物作用效果很快下降;而缓释制剂的止痛药物可以维持较长时间的有效血药浓度,MNDA受体激活的程度和快慢也会降低,治疗效果就会维持得更长一些。所以应该尽量少使用针剂或即释吗啡片这样快熟起效的药物,尽量给予足够的药物剂量达到有效的镇痛结果,可以减少或推迟耐受的出现,减少因增加剂量了导致的副作用。
“按时”用药是个很重要的概念。“按时给药”可以保证血液中药物浓度维持在一定的水平之上,从而达到疼痛的连续缓解。还能降低成瘾风险。
以上为“药品安全合作联盟”原创作品,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
欢迎关注我们的公众号:PSM药盾公益(PSMChina),获取更多安全用药信息。
关于药盾公益:由PSMChina(药品安全合作联盟)发起组织,以广汇资源,凝聚力量,促进公众用药安全为宗旨,开展老少边穷地区百姓的药品捐赠和知识宣传、资助受到药品不良反应伤害的患者,资助公众药品安全宣教活动和倡导药品安全政策完善等活动,致力人民健康公益事业,打造公众用药安全盾牌的公益性组织。
这几天有网友发来私信,问家父癌痛,想开止痛药物,该怎么开。我想这应该是很多癌症患者家属都关心的问题,同时,吗啡等药品属于我国特殊管理的药品,国家为了避免滥用,做了很多详细规定。今天就和大家聊一聊。
对于疼痛患者,世界卫生组织曾出台三阶梯镇痛治疗原则。医师会对患者进行疼痛程度的评估。对于轻度疼痛可选用非甾体消炎镇痛药物,如果存在使用非甾体消炎镇痛药物的禁忌证,也可考虑使用低剂量阿片类药物;中度疼痛可使用弱阿片类药物,也可使用低剂量强阿片类药物,并可联合应用非甾体消炎镇痛药物以及辅助镇痛药物(镇静剂、抗惊厥类药物和抗抑郁类药物等);重度疼痛 首选强阿片类药,并可合用非甾体消炎镇痛药物及辅助镇痛药物。
癌痛患者,其疼痛程度经常达到了 ,难以入眠的程度。所以该类患者经常应用的是强阿片类药物,吗啡,羟考酮等。那 是不是到了医院,直接和大夫说自己疼痛,需要这个药,就能开得出来呢?这类药真的不说你想买就能买的!
根据我国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门急诊癌痛患者,如果需要长期使用吗啡的话,需要携带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患者的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同时,还需要麻卡。我院是到门诊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麻卡也是在门诊办公室办理。 在这些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注射剂可开3日常用量,即食片可以开7日常用量,而缓释制剂可以开到15日用量。
那要是不长期拿,或者没来得及办手续呢?可以按照普通的门急诊患者对待,注射剂为1次常用量,缓释制剂7日常用量,即食片剂为3日常用量。
那要是住院,不在门急诊,每天逐日开具就可以了。
目前,现实中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国家的规定里,提到了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这类患者也可以长期应用麻醉药品。之前在急诊碰到一个妈妈,她想给血友病的孩子长期开吗啡,却频频受阻。目前各个医院,麻卡只针对癌痛患者。除此之外的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并没有长期开具此类药物的渠道。
下次再来说说吗啡买回去的后续问题。
欢迎大家一起讨论。
下附《处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三)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第二十二条 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第二十三条 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第二十四条 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第二十五条 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